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12)
时间:2019-04-17 12:25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每日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三)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四)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信息。 (五)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更新为2018年12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六)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的净值表现”和“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9月3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9年3月3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 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9-04-15 公告送出日期:2019-04-16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18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