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8)
时间:2019-04-18 16:36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不计提巨额赎回日下一个工作日的基金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公告。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将数据部分更新至2018年12月31日。 7.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8年12月31日。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4月23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9年4月19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9年4月19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安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9年4月1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济安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