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10)
时间:2019-04-08 00:19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自2012年9月24日起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布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公告。 (四)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部分)/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上海证券 交易所调整有关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保留位数,本基金将相应调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在确定、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时,均应在公告之前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应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开放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已于2012年9月24日开通。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责任编辑:波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