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8)
时间:2019-04-13 00:08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巧天工 点击:次
2018年1月22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完成增资香港上航控股151,729,977.32美元,增资当日汇率为6.4145。按照收购上述70%股权的交易安排,香港上航控股于2018年1月31日向卖方eraeCS公司支付了131,549,400.00美元,交割当日汇率为6.3339。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账户利息为2,672.30美元,平均汇率为6.61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金额1,724,454,835.47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1,413,559,701.52元,归还流动资金贷款310,720,000.00元,银行手续费175,133.9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38,810,208.81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21,808,202.83元)。 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截至2016年7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26.57万元。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26.57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882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核查意见》(详见公告2016-05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资或委贷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此次借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监管要求,详见公告(2016-056)。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5日归还,详见公告(2017-08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控制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增资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本次借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监管要求,详见公告(2017-083)。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9日归还,详见公告(2018-005)。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定期存款存放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0.00元在商业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存放,存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董事会将授权经营层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公司与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存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相同方式进行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公司不会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现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现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监管要求,详见公告(2017-05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详见公司公告(2018-02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集中资源,贯彻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募资资金项目做部分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14,437.97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6.82%,其中:14,437.97万元拟用于投资建设山西阳泉50MW项目;100,000.00万元拟用于增资香港上航控股实施收购韩国eraeAMS70%股权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专项意见,符合监管要求,详见公告(2017-099)。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议案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波少) |